我们此前已就美国、中国及欧盟宣布的关税上调事宜与您沟通。鉴于当前关税政策变化频发,现就最新情况为您提供以下更新。
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针对此前公布的关税调整发布了实施细则,主要内容如下:
1、原产于中国大陆、香港特区及澳门特区的进口商品:
▪ 新关税税率:自2025年4月10日起,对绝大多数原产于中国大陆、香港特区及澳门特区的商品加征125%的从价税。
▪ 例外情况:部分商品可能获得豁免,请查阅CBP公告CSMS #64680374确认具体豁免清单。
2、其他国家的进口商品:
▪ 新关税税率:对其他国家商品统一征收10%从价税,除非符合以下条件:
• 已列入特定关税税目(9903.01.26至9903.01.33)
• 根据税目9903.01.34获得豁免,或
• 商品原产于中国大陆、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(适用单独的125%税率)
暂停此前针对特定国家的对等关税:2025年4月9日已生效的特定国家对等关税现暂停实施,统一按上述新税率执行。
针对墨西哥和加拿大的进口商品关税政策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。根据《美墨加协定》(USMCA),对未纳入该协定的墨加两国的进口商品仍维持25%关税。
对您业务的影响
此次调整标志着美国贸易政策转向,可能影响您的货物到岸成本、清关流程以及供应链整体规划。我们建议:
审查现有采购策略,特别是涉及到从中国大陆、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向美国进口商品的环节。
评估关税风险敞口,并依据最新税率更新到岸成本核算模型。
确保您的海关申报文件及商品分类(美国商品关税编码 HTS code)准确无误并保持最新。
马士基如何支持客户
相关关税政策可能会影响您的供应链。马士基全球贸易服务团队可为您提供:
关税影响分析
清关合规规划
供应链风险评估
发票结构调整
“首次销售”申请
转移定价咨询
工厂搬迁方案设计
如需相关咨询服务,请联系:
GTCCAPA@maersk.com(中文/英语)
如需美国法规相关协助,请联系:
compliance.mcsi.nam@maersk.com (英语)
如需欧洲法规相关协助,请联系:
consulting@lns.maersk.com (英语)
敬请访问查看美国关税调整实施细则:
https://content.govdelivery.com/bulletins/gd/USDHSCBP-3db42c8?wgt_ref=USDHSCBP_WIDGET_2
敬请访问查看美国关税具体豁免清单:
https://content.govdelivery.com/accounts/USDHSCBP/bulletins/3db42c8?reqfrom=share
如需相关协助,敬请前往官网,咨询马士基全球贸易服务团队:
https://www.maersk.com.cn/supply-chain-logistics/customs-services/contact-us